“不光同意我给你写信,转头还去镇上给我买了最爱吃的桂花酥和麦芽糖,哄我不要再哭啦,秦源哥哥,你可不许笑我娇气,我只是太想你了。”
“等你办完事回来,一定要第一时间来找我,我攒了好多好多好吃的,还摘了最新鲜的桃花,都给你留着。”
“盼你平安,盼你早归。
——念你的阮秀”
秦源看完信纸,指腹轻轻摩挲着末尾那处微微晕开的墨迹,微然一笑道:“等着我吧。”
………
府邸的宴席散得早,程晟知晓秦源一行人心向江湖,也不敢过多挽留,只派了个伶俐的仆役在前引路,告知镇上何处景致最佳。
午后的日头正好,褪去了清晨的微寒,红烛镇的烟火气在暖阳里愈发浓郁。
秦源将阮秀的书信仔细收好,放入贴身的锦囊之中,转身便见李宝瓶早已拉着林守一的袖子,眼巴巴地望着镇中热闹的方向。
阿良不知从哪摸出一根竹笛,横在嘴边吹着不成调的曲子,脚下步子迈得极大,陈平安则背着剑匣,不紧不慢地跟在众人身后。
从程府出来,沿着青石板路往镇中心走,行过两座石桥,便到了红烛镇最有名的祈愿街。
街尾临着那条绕镇的小河,河上搭着一座木质长桥,桥身雕梁画栋,虽不奢华,却透着几分雅致。
桥的尽头立着一块丈高的青石碑,碑身光滑如镜,上面早已刻满了密密麻麻的字迹,有求功名的,有盼姻缘的,皆是过往行人留下的心愿。
石碑旁摆着几张木桌,桌上放着笔墨纸砚,还有一叠叠红色的祈愿牌,几个小童正围着木桌,叽叽喳喳地帮着客人磨墨。
“就是这儿了!”
李宝瓶眼睛一亮,挣开林守一的手,率先跑到木桌旁,拿起一块红漆祈愿牌,翻来覆去地看,道:“小师兄,我们也写一个吧?”
秦源缓步走近,目光扫过石碑上的字迹,真草隶篆,五花八门,倒也有趣。
他抬手拂过桌案上的狼毫笔,笑道:“也好,难得来一趟,便许个愿吧。”
阿良早已丢了竹笛,大剌剌地坐在木凳上,一把抓过最大的一支毛笔,蘸满了浓墨,扬声道:
“要说写字,这世上能胜过我阿良的,怕是没几个!今日便让你们开开眼界。”
李槐不知何时钻到了阿良身边,踮着脚尖盯着他的动作,嘴里还嚼着刚买的麦芽糖,含糊不清地说道:“阿良,你可别吹牛,我看陈平安的字就比你好看。”
“哦?”
阿良挑眉,手中毛笔一顿,墨汁滴在宣纸上,晕开一个黑点儿,“你这小屁孩,懂什么叫书法?今日便让你见识见识,什么叫笔走龙蛇,力透纸背!”
说罢,阿良手腕一抖,毛笔在红漆祈愿牌上挥洒起来。不过眨眼间,一个狂草的酒字便跃然牌上。
那字写得龙飞凤舞,笔画肆意纵横,倒是有几分气势,只是太过潦草,若不仔细辨认,竟看不出是个酒字。
阿良放下毛笔,得意地将祈愿牌举高,对着阳光晃了晃:“如何?这字,够不够潇洒?够不够大气?”
李槐凑上去看了看,又转头看了看陈平安,忽然捂着肚子笑了起来:“丑!丑得惨绝人寰!阿良,你这字还不如陈平安哥哥的呢,起码陈平安哥哥的字,我能认出来!”